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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兰鑫食品有限公司生产鸡胗串抽检不合格

2019-01-08 16:34   浏览量:13736     来源:中国食品网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2018年第45号),涉及我市3家生产经营单位食品抽检不合格。成都市兰鑫食品有限公司生产鸡胗串抽检不合格。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产品名称:鸡胗串(抽样单编号: GC18510000003935102,生产日期:2018-05-30;规格型号:600克/袋);不合格项目: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涉及的生产企业:成都市兰鑫食品有限公司。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接到四川省食品药品检验检测院检验报告(编号:SP2018A11012)后,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管理委员会城市管理和市场监管局于2018年7月20日开展核查处置,责令企业暂停生产、销售不合格食品,督促企业对不合格食品采取下架、封存及召回等产品控制措施。经查,当事人共生产该批次鸡胗串60袋,共计36公斤,货值365元;已销售60袋,共计36公斤;库存(未销售)0袋,共计0公斤;召回48袋,共计28.8公斤;封存48袋,共计28.8公斤。当事人成都市兰鑫食品有限公司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及《四川省食品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七条第一款和第八条第一款第(六)、(八)项的规定,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管理委员会城市管理和市场监管局决定给予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1. 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59.6元(大写:伍拾玖元陆角);2. 罚款人民币15000元(大写:壹万伍仟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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