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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食品行业月度十大新闻(2018年10月)

2018-11-30 11:45   浏览量:22608     来源:中国食品报网

   国务院印发《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实施方案(2018—2020年)》

  国务院办公厅10月11日发布《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实施方案(2018—2020年)》,部署加快破解制约居民消费最直接、最突出、最迫切的体制机制障碍,进一步激发居民消费潜力。

  方案提出六项重点任务。一是进一步放宽服务消费领域市场准入。二是完善促进实物消费结构升级的政策体系。三是加快推进重点领域产品和服务标准建设。主要包括将内外销产品“同线同标同质”工程实施范围逐步由食品农产品领域向消费品等其他领域拓展,加强消费产品和服务标准制定等政策措施。四是建立健全消费领域信用体系。主要包括完善消费领域信用信息共享共用机制,在部分地区试点建立失信企业惩罚性赔偿制度,完善食品药品等重要消费品召回制度等政策措施。五是优化促进居民消费的配套保障。六是加强消费宣传推介和信息引导。

  点评: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保障经济平稳运行

  消费是最终需求,既是生产的最终目的和动力,也是人民对美好生活需要的直接体现。近年来,我国最终消费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明显增强,消费日益成为推动经济增长的稳定器。但是,制约消费扩大和升级的体制机制障碍仍然突出。因此,方案的正式发布,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随着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完善促进消费的体制机制,将进一步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有利于促进我国经济平稳健康发展,有利于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有利于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上海中芯学校餐食供应商被立案调查

  10月19日起,上海中芯学校食堂后厨内番茄洋葱发霉、调料过期的照片在网上不断流传、发酵。调查发现,中芯学校的餐食供应商为上海怡乐食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由英国康帕斯集团有限公司独资控股。包括中芯学校在内,怡乐食共为28家上海学校食堂供餐,并曾被多个工商信息平台提示经营风险。

  上海市食药监局10月23日凌晨发布通报称,“经查,中芯学校食堂存在蔬菜霉变、半成品提前标注加工日期、调味品和半成品超过标注的保质期限等问题”。23日下午,中芯学校发布公开致歉信,免去总校长、总务主任、食堂管理服务员的职务,并接受调查。

  点评:校园食品安全必须严管

  今年开学之前,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就加强秋季开学学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部署了一次全面监督检查,而最近的一些事件,就发生在检查人员离开之后。一些食品安全问题要么是家长发现,要么是孩子们身体出现状况才被揭开,充分说明监管存在执行不到位、没有常态化的情况。

  校园食品安全监管必须严字当头,责任到位、监管到位、问责到位,持之以恒才能收到成效。严管的同时必须严惩,才能产生威慑力。对破坏食品安全的企业,除了行政处罚、采取经济制裁和市场禁入等手段之外,也应扬起刑法利剑。近年来,社会上一些食品安全犯罪入刑,起到了很好的震慑和教育作用。对出现问题的学校、监管人员等相关责任人也应严查背后有无渎职、贪腐行为,对违法违纪行为严肃处理和依法严惩。

  《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问答》发布

  2017年7月,国务院食品安全办与公安部等9部门在全国开展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专项整治。重点治理未经许可生产经营、虚假标识声称、违法营销宣传和欺诈销售、虚假广告等食品保健食品违法违规行为。据了解,整治工作会持续到今年底,将采取更加坚决更加有力措施,加大对虚假宣传和欺诈行为的整治力度。近期,全国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编写了《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问答》,并于10月9日发布。

  点评:推进整治工作向纵深发展

  随着消费观念的转变和健康意识的提升,大众对食品安全、健康有了更高要求。部分食品保健食品企业抓住消费者这一心理,对产品进行夸大、虚假宣传,侵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问答中包括基本常识、生产经营许可、标签标识、特殊食品、进口食品、虚假宣传、欺诈销售及广告审查与监管、非法添加及检测等八大类别共87道问答,对整治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等进行了系统梳理,帮助消费者正确识别、谨慎购买、合理使用食品保健食品。

  问答内容详尽,具有极高的学习和参考价值,为推进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向纵深发展,加强对各地整治工作的指导起到重要作用。

  公安部:深化打击食品药品农资环境犯罪

  10月10日,公安部主持召开全国公安机关深化打击食品药品农资环境犯罪行动视频会议。部署组织全国公安机关开展为期3个月的深化打击食品药品农资和环境犯罪行动。据了解,此次行动进一步突出打击重点为:在食品领域,重点打击农产品水产品非法添加、制售假劣食品等犯罪;在农资领域,重点打击非法生产、销售、使用禁限用农药等犯罪;在环境领域,重点打击非法转移倾倒处置等犯罪。

  点评:坚决打击“食药环”等民生领域违法犯罪活动

  食品药品农资和环境犯罪点多、面广、量大,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涉网案件高发频发,跨国跨境跨区域犯罪突出,网上网下违法犯罪交织勾连,社会危害严重。对此,公安部高度重视、多次部署依法打击。

  公安机关要强化科技引领和大数据支撑,推进专业侦查能力建设,推动完善部门协作联动机制,依法坚决打击“食药环”等民生领域违法犯罪活动,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北京稻香村被判停止使用“稻香村”文字标识

  10月12日,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法院对苏州稻香村食品有限公司诉北京稻香村食品有限责任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案做出一审判决。判决书显示,被告北京稻香村停止在其糕点商品包装上使用“稻香村”文字标识,并赔偿原告苏州稻香村经济损失115万元。而在今年9月,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却给出截然不同的判决:被告北京苏稻公司、苏州稻香村公司停止在“粽子、月饼、糕点”等商品上使用“稻香村”商标。

  点评:南北稻香村之争,不妨多点共赢思维

  长达十余年的南北两家稻香村的品牌争夺战再次引起舆论关注。事实上,无论专业、公平与否,南北稻香村之争可以在法律层面迎来一个终极决断。但置于双方共同发展的角度,这未必是价值最大化的选择。如果双方坐下来谈,或许比单纯依靠法院的第三方裁判,更符合共同的经济利益。首先,双方长期以来共同使用“稻香村”商标,无论谁在中途被剥夺使用资格,都可能不利于“稻香村”品牌的继续做大做强;其次,南北稻香村的产品口味、消费群体,其实并非完全重叠,而是各有风格和偏重,与其希望对方出局,不妨在现有基础上,各自强化,进行差异化发展,增加市场辨识度。如此,既可丰富消费者的选择,也有利于双方在不断地竞争中走向共赢。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新规10月1日起正式实施

  从今年10月1日起,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修订发布的新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正式实施。规范提出,鼓励和支持餐饮服务提供者采用先进的食品安全管理方法,建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鼓励餐饮服务提供者明示餐食的主要原料信息、餐食的数量或重量,开展“减油、减盐、糖”行动,为消费者提供健康营养的餐食,同时降低一次性餐饮具的使用量,提示消费者开展光盘行动、减少浪费。

  点评:依法规范餐饮服务经营行为

  新规更加关注从食品原料采购至餐食供应的过程管理,严防加工制作过程的食品安全风险,增补、完善、提高了许多管理要求。同时,新规对外卖的相关规定更加详细明确,建议商家标注外卖制作时间和使用时限,要求外卖公示菜名和主要原料。

  餐饮新规的实施,能更好地帮助指导餐饮服务提供者真正落实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依法规范餐饮服务经营行为,强化餐饮食品安全管理,有效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北京便利店迎史上最宽松政策

  北京市商务委等7部门10月18日联合出台《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便利店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从“拓展发展空间,优化网点布局”“加大资金支持,降低经营成本”“深入推进‘放管服’,简化注册流程”“改革经营许可,创新监管模式”“规范执法检查,提高服务水平”“促进规范提升,培育品牌优势”6方面提出了19条创新举措,对便利店经营的空间位置、项目品类、注册审批等方面进行放宽,并将用3年左右时间,使全市连锁便利店门店数量达到6000家以上,实现每个社区有两个连锁便利店的目标。

  点评:提高生活性服务业品质

  2017年,北京市城市便利店发展指数排名全国第7位,门店增速位居一线城市之首。但北京市便利店企业仍存在着合法有效空间不足、经营成本偏高、证照办理较难、搭载多种服务受限等问题,便利店行业连锁化程度和规范化程度还有待提高。

  该措施坚持问题导向,对促进便利店发展的有关问题进行了重点突破。其中,此次新增行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中,对将新建和扩建为连锁便利店等企业提供主食、副食、调料等配送的中央厨房和食品制造排除在外,把符合首都城市功能定位的产业予以保留。该措施保障了城市运行,更好地发挥便利店的便民服务功能,进一步提高了生活性服务业品质。

  首届健康中国年会暨第四届营养健康食品产业高峰论坛在京召开

  10月13日,中国食品报社、中国保健协会联合相关单位在北京举办首届健康中国年会暨第四届营养健康食品产业高峰论坛,会议以“政策、舆论与产业共进——新时代的健康梦”为主题。行业领导、专家学者各抒己见,碰撞出思想的火花、智慧的光芒。会议还举行了两场别开生面的主题对话,与会嘉宾共同解读政策、探讨发展、共商对策、共谋出路,为推动“健康中国”战略的深入实施和我国大健康产业的进一步发展献计献策。会议向获得“健康中国十大突出贡献企业”的人民国肽集团有限公司、佐丹力健康产业集团(吉林)有限公司、吉林省大树生命科技有限公司等进行了表彰。

  点评:营养健康产业应把握机遇乘势而上

  当前,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大众健康意识不断增强,对食品的营养健康功能要求日益广泛和迫切。我国大健康产业尚处开发初期,人民群众对营养健康的需求为大健康产业带来了巨大的市场空间,也使我国大健康产业迎来了难得的发展机遇。首届健康中国年会暨第四届营养健康食品产业高峰论坛是响应党和国家相关战略与文件精神号召,在结合新时代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新需求与营养健康食品产业发展的基础上举办的行业唯一主题会议。营养健康领域从业人员应当把握机遇,乘势而上,在“健康中国”的建设大潮中更好地建功立业。

  一份商品比较试验报告引发酱油“恐慌”

  10月12日,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发布了一份酱油产品比较试验报告,结果显示,120个酱油样品中,有29个样品“不符合国家标准”,李锦记和海天位列其中。

  李锦记被指钠含量标示“有问题”,其2016年生产的“锦珍生抽”于2017年9月被江苏省消保委检定为钠含量检测数值不符合相关标准,李锦记当时即提出异议并索要抽检样品,但无果,李锦记旋即将同批产品留样并送样品到珠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进行检测,结果显示合格;海天的“问题”是一瓶生抽酱油的蛋白质NRV%计算有误,其标签上的标示值为1%,而检测的计算值为1.5%。

  此外,有86个样品检出了增鲜剂,占比超过70%。专家表示,谷氨酸钠就是增味剂,也就是味精,配合谷氨酸钠同时增加一些其他增味剂,能使酱油的风味更丰满。但一些原本有可能达不到品质指标的酱油,会通过使用谷氨酸钠来提升质量等级。

  点评:商品比较试验报告应更严谨

  对于李锦记,时隔一年,江苏省消保委重提当初没有解决的问题,而且是在该产品已经过期、无法再进行相关检测的情况下重提,这种做法存在瑕疵。对于海天,1%和1.5%的差异,实际意义并不大,产品明明更有营养,却没好意思让消费者知道。而且,酱油的核心指标是游离氨基酸而不是蛋白质。

  此外,在遵守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标准法规的基础上,酱油产品的品种类型、产品风味、产品价格、营养成分及产品定位等均属于市场行为,由市场规律决定,并不涉及食品安全问题,不应该被判定不合格,以免无端造成企业品牌声誉的受损并误导消费。

  一份本该为消费者提供客观全面产品信息的商品比较试验报告,却造成了一时间的市场恐慌。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消保组织的行为约束和业务指导,避免发布误导性甚至错误的食品安全信息,损害商誉和扰乱市场秩序。检测数据很重要,但数据的解读更重要,乌龙事件多出现在检测方法和数据解读上。

  《2018食品产业营养与健康发展趋势报告》发布

  10月29日,由人民网、环球时报社、中国食品报社主办,中国食品报网承办的“一带一路”食品产业国际峰会在北京举办。会上,中国食品报社、光华博思特消费大数据中心和首页大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联合发布《2018食品产业营养与健康发展趋势报告》,报告由中国国民营养状况、营养食品产业发展趋势、互联网+大健康产业、大健康产业品牌战略思维4部分构成,农业农村部农产品加工业专家委员会专家委员韩志辉对报告进行了解读。

  点评:为营养健康产业点明发展方向

  在数据爆炸的时代,全球化数据共享为食品营养健康行业从业者带来新的视角,使他们能掌握最新的营养健康和食品信息动态。

  《2018食品产业营养与健康发展趋势报告》历时半年时间,通过大数据分析显示,中国国民营养状况大幅提升,国民饮食观念由吃饱吃好向吃得营养健康转变,发展健康食品产业已经成为国际共识。营养食品产业发展商机无限,将更加强调营养化、地域特色化、休闲化。报告内容明确了食品企业未来的产品研发方向,更为食品产业、大健康产业的发展指明了路径。(中国食品网转载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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