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网,食品行业门户网站,宣传食品安全发展,服务品牌创建品牌传播。食品行业影响力融媒体整合传播推广平台。
酒庄评选
您现在的位置:中国食品网 > 名酒庄 > 正文

三亚给海南粉伊面“穿衣” 未按规定标识包装最高罚万元

2018-09-12 09:35   浏览量:28128     来源:南海网

  海南粉、抱罗粉、粉汤、伊面汤……很多三亚市民的一天,是从一碗美味的米粉或面汤开始的,但由于这些食品没有包装处于“裸奔”状态,消费者在选购上,不知这些食品含有什么成分,产自哪个作坊等问题长期困扰着众多消费者。如今,这些问题将会得到解决,因为,按照相关要求,三亚将在9月30日前完成米粉、饺子皮、伊面等生湿面的包装实施工作。

  调查:

  伊面及部分米粉还是“裸奔”销售

  8月29日上午,记者在吉祥街一家名叫“牛统领”的早餐店内发现,该早餐店销售的米粉仅被白色方便袋包裹着放在冷藏柜内,记者注意到,该方便袋上没有注明生产厂家,生产日期等信息。而一家名叫“琼窈后安粉餐厅”同样出现销售散装食品的情况。此外,在丹州小区农贸市场一摊位上也都是散装售卖伊面、饺子皮。

  当天,南国都市报记者走访了10余家早餐店及5家农贸市场,除销售的部分河粉有包装外,伊面、饺子皮等也都是散装销售。而这些食品多是专人配送,期间转手几次我们不得而知。

  市民:

  希望每天吃到的都是放心食品

  能有这么多的粉汤店,自然而然就会有众多的消费群体。在师部农场路一家粉汤店,前来吃饭的顾客是络绎不绝。记者看到,一位老大爷正在喂孙子吃炒粉。“孩子就喜欢吃这个。”老大爷对记者说,食品产自哪里,里面有什么成分是他们比较关心的,因为这关系到大家舌尖上的安全,希望相关部门能加强监管,让大家每天吃的早餐都是无污染、安全的食品。

  部门:

  预计本月底前完成包装实施工作

  南国都市报记者走访发现,很多消费者都被散装销售的米粉、伊面等食品的卫生困扰,如今,这些问题将会得到解决,因为,三亚市正在按照省局《进一步推进实施海南米粉等产品包装的通知》要求,推行米粉、伊面等食品规范包装后上市销售。

  三亚市食药监局有关负责人表示,目前三亚已经完成了河粉包装的实施工作,此外,大部分小作坊也已订做米粉生产包装袋,预计将于今年9月30日前完成米粉、饺子皮、伊面等生湿面的包装实施工作。

  处罚:

  不按规定加包装,最高可罚1万元

  三亚市食药监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海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督管理办法》明确对食品小作坊进行了界定,要求小作坊应当在其生产经营食品的容器或者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配料表、储存条件、生产地址、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并清晰显著标注“小作坊食品”字样。如未按规定进行食品标识的。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处3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此外,食药监部门欢迎公众积极参与食品药品安全监督,如果在市场上发现有害食品药品请拨打12331投诉举报。(中国食品网转载发布)

分享到:

上一篇:湖南工商开展“一桌餐”等无证无照餐饮整治
下一篇:安徽省食药监局:木耳应洗净开水漂烫后食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