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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六大问题成投诉热点 浙江消费维权十大典型案例发布

2020-03-17 11:11   浏览量:16774     来源:中国食品报网

  本报讯   以“凝聚你我力量、共促放心消费”为主题的2020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日前在浙江杭州开启,现场正式发布了《2019年度浙江省消费维权白皮书》(以下简称《白皮书》),并公布2019年全省消费维权十大典型案例及案例点评,通过“案例+点评”的形式进一步强化消费者维权意识,督促商家守法经营。

  疫情防控期间,此次活动强化了互联网工具运用,浙江省11个地级市分别设置分会场,省、市两级以视频会议、网络直播和网络互动等形式开展。同时,推出全国首部“放心消费”主题微电影《小城大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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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线上开展“3·15”纪念活动

  据《白皮书》显示,2019年全省市场监管部门和各级消保委组织共受理消费投诉、举报与咨询124.36万件,同比(92.8万件)上升34.01%,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76亿元。其中投诉61.97万件,同比(38.1万件)上升62.65%;举报18.33万件,同比(25.4万件)下降27.82%;咨询44.06万件,同比(29.3万件)上升50.38%。

  投诉举报近半数涉及网络消费,呈现新趋势。除了传统的网络平台购物外,网络消费还衍生出直播带货、朋友圈购物、App平台返利等新型消费业态,给消费维权带来新的挑战。2019年是《电子商务法》实施元年,浙江作为网络大省,据统计,全年共受理网络消费投诉举报38.13万件,与上年相比增长30.46%,网络消费投诉占投诉举报总量的47.49%,接近一半。

  食品安全是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基本要求,不容忽视,保健食品问题依旧严峻。2019年,浙江省共受理食品类消费投诉举报58369件,受理保健食品类消费投诉4980件,与上年相比增长12.04%。消费者投诉举报反映的问题主要为食品标识、标签问题,食品中含不明杂质或异物,食品小作坊涉嫌制假或冒用他人商标,保健食品经营者涉嫌虚假宣传、违法经营、变相违法传销等。

  此次通报的十大代表性案例分布在各类不同消费领域,涉及的违法形式多样。其中,两起属于食品、保健品领域。

  十大典型案例中,在食品安全方面,嘉兴桐乡某牛肉火锅店销售未经检疫牛肉的行为做出行政处罚,处罚款60万元。

  除了食品安全问题,保健品的虚假宣传同样令消费者和监管部门头疼。2019年2月底,浙江省金华市市场监管局发现有人通过微信、淘宝等网络手段销售一款声称来自马来西亚的进口糖果(名为“悍马糖”),宣称保健有奇效。经检验,确定含有他达拉非及其衍生物去甲基他达拉非的西药成分,为有毒有害食品。金华市公安局联合市场监管局分别在广州、深圳、东莞、揭阳、苏州等地开展集中统一收网行动,共依法刑拘10人,捣毁生产、销售窝点6处,现场查获10个品种共计200余箱,总计非法添加药物成分的有毒有害食品(糖果类)超2吨,总涉案金额达2000余万元。

  据了解,《白皮书》还对《2019年浙江省消费维权投诉举报情况分析》《高标准打造“放心消费在浙江”升级版》《高站位推进“满意消费长三角”行动》、《高效率抓好安全监管和执法亮剑》和《2019年度浙江省消费维权十大典型案例》等多个篇章做了充分说明。

  “希望此次发布的典型案例处置及点评让商家引以为戒,经营者应着眼提升商品和服务的核心竞争力,提高消费者的忠诚度和认可度。只有诚信守法,才能走得更远。”浙江省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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