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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责任 定标准 宁夏“六个坚持”创新监管保食安

2020-03-12 10:17   浏览量:20359     来源:中国食品报网

  2019年,宁夏回族自治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遵循“四个最严”要求,深化机构改革,强化风险防控,构建现代化治理体系,推动食品安全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2019年,宁夏食用农产品和食品抽检量达到5.2批次/千人,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总体合格率达到98.5%,均高于国家控制指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合格率达到98.1%,餐饮单位“明厨亮灶”完成率达到96.7%。连续15年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和系统性、区域性食品安全事件,宁夏的食品安全形势呈现稳定可控、总体向好的发展态势。

  坚持党政同责

  持续完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

  宁夏把食品安全放在“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统筹谋划部署,积极实施食品安全战略,强力推动食品安全党政同责落地落实。宁夏各级党委和政府逐级分解食品安全目标责任,纳入对下级党委和政府效能目标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的重要内容,自上而下进行考核评价、奖优罚劣,以考核“指挥棒”调动各地各部门抓好食品安全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整合食品安全督察事项,纳入自治区党委和政府统一督察内容,采取“四不二直”方式,对市、县(区)食品安全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察、指导,解决了一批食品安全问题。

  宁夏及时调整自治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健全完善食品安全组织机构和工作机制,出台了《宁夏食品安全监管事权清单》,厘清了区、市、县三级市场监管、农业农村局、公安部门及食安委成员单位食品安全监管事权,推进监管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各级监管部门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要求,积极履行新职能,全面落实事权清单,加强全链条、全流程监管,努力做到食品安全责任清单化、目标明晰化、措施具体化,切实推动了食品安全各项工作有序发展。同时建立健全与食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相适应的财政资金保障机制,将所需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2019年,宁夏各级政府共投入财政资金7938.66万元,加大对食品和农产品抽检监测、宣传培训、学生营养午餐、“互联网+食品监管”信息化建设等方面保障力度。

  坚持标准优先

  持续加强标准和法规制度体系建设

  围绕宁夏优质粮食、酿酒葡萄、枸杞、瓜菜、草畜等农业特色优势产品,加快农业标准制修订工作,制定标准评审办法,编制了《中国“五大之乡”农业标准手册》,评审通过地方标准申报项目201项,修订地方标准137项。加强地方特色食品标准制定,制定了《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凉皮》,并发布备案。对乳制品、酒类、油脂类、肉制品四项国家标准开展了标准跟踪评价工作。对没有国家标准或者地方标准、严于国家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475件。开展标准化示范基地建设,印发培育标准化生产基地实施方案及管理办法,建设自治区级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16个,有机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基地8个。

  围绕贯彻落实《宁夏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经营店和食品小摊点管理条例》,宁夏配套制定了“三小”食品登记管理办法、备案管理办法两部政府规章。各地按照“一坊一档”要求建立健全信息档案,积极引导食品小作坊进入大型食品超市、开设食品摊点夜市和集中经营区。目前,共登记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小经营店26020家,备案食品小摊点2425家,进一步规范了“三小”食品市场。

  坚持改革创新

  持续推动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

  食品产业是宁夏产业发展的重点之一,宁夏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改革,许可申请材料实行“告知承诺制”,推行网上申请、网上受理、网上发证,实现许可全程电子信息化,大力压减行政审批时限,食品经营许可审批时限由20天压缩到12天。对保健食品注册、备案情况进行摸底调查,进一步规范注册备案行为,年内许可1家生产企业,备案3家企业3个品种。

  推进质量兴农战略,着力保障农产品安全,强化源头监管,全力实施国家质量兴农战略规划。加强基层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提升检验检测技术支持能力。大力推进“实验室资质认定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双认证”,目前“双认证”率达到82.7%。

  胡麻油是宁夏的地方特色传统食品,年产量达9000吨以上。为解决传统生产工艺引发的质量安全问题,监管部门积极推进食品行业技改升级,对采用热榨工艺的82家胡麻油生产企业关键工艺和设备设施进行技术改造,从根本上解决了苯并芘等污染物超限量问题,推动食用植物油产业高质量发展。

  坚持问题导向

  持续改善食品消费环境

  宁夏紧盯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食品安全突出问题,组织监管部门,采取综合治理与专项整治相结合的方式,持续推动食品生产经营治理和消费市场秩序的不断好转。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有重点、有靶向性地组织开展了高速公路服务区、学校食堂、养老机构食堂、网络订餐、农村食品安全等重点区域以及食盐、砖茶、胡麻油、糕点、粉丝粉条、葡萄酒、枸杞等地方特色重点品种的专项治理行动。全年共检查各类食品生产经营主体6.7万户次,下发整改意见书1332份,查处各类违法案件126起,取缔无证生产经营81家。

  2019年,宁夏对160家高风险、影响区域广的食品生产企业开展“体检式”质量安全体系检查,共发现风险隐患1134条,移交案件告知单14份,督促企业及时消除风险隐患。对存在较多风险问题的食用油、糕点、婴幼儿乳粉等企业和有关监管部门进行约谈;加强食盐监管,累计查获假冒伪劣食盐1832公斤,臭脚盐220公斤,问题食盐3600公斤;加强供港蔬菜等食用农产品监管,完成供港蔬菜、供港活牛、供港羊肉等供港食用农产品企业的巡查和农兽残、疫情疫病风险监测工作;加强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全面推广枸杞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建设枸杞病虫害现代信息化监测预报平台,推进枸杞生产农药登记工作。

  按照国家四部委的统一部署,宁夏各地各部门在主题教育中开展整治食品安全问题联合行动。共查处食品安全违法案件661起,罚没款337万元,取缔“黑工厂”“黑窝点”“黑作坊”84个,取缔无证照“小饭桌”11个,取缔屠宰场3家,销毁问题食品1.1万公斤,在媒体公布了食品安全十起典型案例。全年共侦办食品安全刑事案件21件,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37人,涉案金额1000余万元,依法侦办了3起涉非洲猪瘟刑事案件。

  坚持科学监管

  持续提升技术保障能力

  按照“强化区检、健全市检、扩充县级快检”的思路,新建宁夏食品检测研究院实验楼,改造市、县级检测机构,购置先进检测设备,不断提高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能力。针对粮食加工品、食用植物油、乳制品、保健食品、食用农产品和地方特色食品等30大类160个食品细类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全年完成食品安全监督抽检31827批次,总体合格率为98.1%,并加大对不合格食品涉及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依法严惩,共立案265起,罚没款147.8万元。

  实施食用农产品监测,提高农产品质量,以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监督抽查为抓手,对蔬菜、食用菌、水果、枸杞、畜禽、水产品开展例行监测1620批次,对“菜篮子”产品生产基地监督抽查1289批次,为品牌提升、“二品一标”认证、检打联动、农产品纳入追溯范围提供可靠依据。农业农村部2019年风险监测数据显示,宁夏主要农产品监测合格率达到98.5%,高于国家控制指标3.5个百分点。

  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提高防控能力,在22个监测点组织开展食品污染物及食品中的有害因素监测,开展地方特色食品监测。开展了收获小麦、稻谷、玉米质量调查、品质测报和质量安全监测,完成了全国政策性粮食库存质量大清查,开展了自治区储备粮油及政策性粮油等质量安全监测,结果显示,宁夏2019年收获的小麦、稻谷、玉米及库存粮食质量良好、食品安全状况良好。

  坚持共治共享

  持续提高食品安全宣传影响力

  2019年,宁夏各地各部门主动调动社会各方力量共同参与食品安全治理,营造了正面宣传引导、社会广泛关注的良好氛围。推动形成多方参与、协调配合、人人共享的社会共治大格局。银川市、石嘴山市积极创建国家级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宁夏创建“放心肉菜示范超市”9家;落实优质粮食种植基地30万亩、收购优质粮食32万吨,开展了“中国好粮油”产品遴选工作,完成6个“主食厨房”项目。建立食品安全风险防控联席会议机制,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加强风险交流,共享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信息,分析研判食品安全风险因素和隐患,为科学制定监管措施奠定基础。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向农业农村部门通报食用农产品抽检结果,为优化农产品种养殖提供依据;卫生健康部门通报风险监测分析报告,为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行为提供参考。

  有效理顺投诉举报渠道,将机构改革前5条投诉举报专线统一整合成一个市场监督投诉举报平台,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截至2019年11月底,共受理食品类投诉举报5503件,其中普通食品5053件,保健食品450件,已办结4876件,办结率96.5%。

(宁夏回族自治区食安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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