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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市食药监局:4批次食品样品抽检不合格

2018-11-01 16:42   浏览量:26744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2018年10月31日,阜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公示2018年第41期省抽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4批次食品不合格。
 
  不合格样品具体信息如下:
 
  1、安徽省太和县佳酿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散秘酿酒(生产日期/批号:2018/04/10),酒精度检出值为44.5%vol,标准值为50%vol±1vol。 检验机构为阜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2、安徽省亳州市四福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红薯方便粉丝(麻辣味)(红油味)(生产日期/批号:2018/04/02),菌落总数检出值为26000/5000/37000/18000 /7700 CFU/g,标准规定为≤n=5,c=2,m=10?,M=10? CFU/g。检验机构为阜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3、安徽省亳州市四福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红薯方便粉丝(麻辣味)(青油味)(生产日期/批号:2018/04/02),菌落总数检出值为72000/28000/56000/13000/46000 CFU/g,标准规定为≤n=5,c=2,m=10?,M=10? CFU/g。检验机构为阜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4、安徽福顺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高公集糖醋蒜(生产日期/批号:2018/05/20),糖精钠(以糖精计)检出值为0.46g/kg,标准值为≤0.15g/kg。 检验机构为阜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阜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表示,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依法进行调查处理,查明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成因,制定整改措施。
 
  同时,阜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示广大消费者,购买食品时要通过正规可靠渠道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等信息;查看真空包装是否漏气涨袋、有没有变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凡购买不合格产品应停止食用,及时与生产企业或经销商联系。在市场上发现不合格产品请拨打12331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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