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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葡萄酒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实施细则 单项最高可获300万元补贴

2024-04-09 09:06   浏览量:28977     来源:中国食品网

  近日,烟台市商务局和烟台市财政局联合印发《烟台市葡萄酒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其中在市内主要交通口岸等处进行烟台葡萄酒文化展示、品牌宣传和氛围打造,单个项目最高可补贴300万元。

  《细则》自2024年4月20日起施行,2025年12月31日前有效。《细则》从基地建设与保护、产业融合与壮大、产区推广与营销、人才培养与创新、金融支持与联动、基础工作与保障等6个大类15个方向支持烟台葡萄酒产业加快发展。

  基地建设与保护方面,将对企业(酒庄)、合作社等使用优质无病毒嫁接苗新建及改建相对集中连片30亩及以上、成活率达到90%及以上的高标准优质酿酒葡萄基地,分两年予以补贴,每年最高补贴3000元/亩;对企业(酒庄)、合作社等使用优质无病毒扦插苗新建及改建相对集中连片100亩及以上、成活率达到90%及以上的高标准优质酿酒葡萄基地,一次性以奖代补最高2000元/亩。

  《细则》明确,对新创建以葡萄酒为主题的省级旅游度假区、生态旅游区,分两年最高可给予100万元奖励;对新创建国家级和省级工业旅游示范基地的葡萄酒企业(酒庄),分别一次性奖励50万元和30万元;对新创建国家4A级和3A级旅游景区的企业(酒庄),分别一次性奖励50万元和30万元;评选“葡萄酒+”多业态融合发展示范企业(酒庄),每户给予一次性奖补最高30万元;对新引进的酒庄项目及其引荐单位(自建葡萄园100亩及以上),按照烟台市招商引资政策奖励标准给予支持。

  产区推广与营销上,资金支持内容主要用于四个方面,具体为支持举办葡萄酒大赛、支持企业参加葡萄酒大赛、支持多渠道开拓市场、支持开展产区品牌宣传。其中,对连续两年在烟台举办参赛酒款达500款及以上且市外参赛酒款数不低于50%的大赛,每年奖励最高25万元。

  值得关注的是,在支持葡萄酒人才培养方面《细则》规定,对新开设葡萄酒相关专业且首次招生规模达到30人及以上的驻烟院校,给予资金支持最高30万元。支持企业和相关单位创建酿酒葡萄种质资源圃,对建成20亩及以上、保存核心种质资源200份及以上、具有规模加工和检测条件的项目单位,每年运营补贴最高30万元,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对连片种植酿酒葡萄基地50亩及以上,且树龄3年及以上的参加政策性酿酒葡萄种植保险的企业(酒庄)、合作社或种植户,保费由参保企业(酒庄)、合作社或种植户承担40%,财政承担60%。对产区内从事酿酒葡萄种植和葡萄酒生产等产生的当年银行贷款,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50%予以贴息,单户企业年贴息额最高50万元,贴息期限不超过2年。

  此外,《细则》在担保费补贴、股权投资上也制定了详细规定。对促进葡萄酒产业发展和产业链实施所需开展的数字化智慧化研究、基础科研、生产状况发布等方面也将给予相应支持。(中国酒庄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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