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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场监管“七个禁止”规范广告经营行为

2021-03-17 10:16   浏览量:15691     来源:中国食品报网

  近日,为规范全市广告经营活动,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关于强化广告宣传导向审查的提示》。

成都市场监管“七个禁止”规范广告经营行为

  《提示》向全市广告经营和发布企业明确了“七个严禁”,包括严禁借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名义进行商业炒作,使用或者变相使用中国共产党党旗党徽、党和政府重大庆祝活动标志标识、庆祝活动宣传报道、领导人讲话等进行商业炒作,营销宣传各类禁止销售的“勋章”“奖章”“纪念章”等物品;严禁使用或者变相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旗、国歌、国徽,军旗、军歌、军徽,使用军服和中国人民解放军曾经装备的制式服装,或者以“军需”“军服”“军品”等用语进行营销宣传;严禁使用或者变相使用国家机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或者形象,包括宣称“特供”“专供”及使用“RMDHT”(人民大会堂)、“GYZY”(国宴专用)、“JD”(军队)等拼音缩写、汉字谐音进行营销宣传;严禁使用或者变相使用共青团、少先队、妇联、工会、残联、红十字会等机构的标志标识等。

  《提示》要求全市各广告经营、发布单位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舆论导向和价值取向,在广告及商业营销宣传的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全过程中,强化审查,自觉抵制违法违规行为。

  中国食品报经济观察了解到,成都市场监管局将进一步约谈指导、强化监测、强化监督、强化办案,坚决杜绝涉及导向等问题以及具有社会不良影响的广告出现,努力营造良好的广告市场氛围,为成都市广告产业高质量发展打下良好的基础。

  中国食品报四川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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