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网,食品行业门户网站,宣传食品安全发展,服务品牌创建品牌传播。食品行业影响力融媒体整合传播推广平台。
酒庄评选
您现在的位置:中国食品网 > 要闻 > 正文

山东:从快从严从重查处餐企报复性涨价及垄断行为

2020-04-17 14:18   浏览量:25491     来源:中国食品报网

  本报讯  日前,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该省发挥反垄断职能,助力疫情防控及企业复工复产工作情况。针对一些餐饮企业报复性涨价和行业垄断行为等情况,山东省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从快从严从重查处。

  山东省市场监管局反垄断局一级调研员李军认为,反垄断法并不禁止企业因合理原因采取涨价措施,但如果市场内的大部分同业经营者共同达成了协同涨价的协议,使得相关市场的同业竞争被限制,消费者无法分享由此产生的利益时,这种行为就要受到反垄断法的规制。

  山东省市场监管局近日发布的《山东省经营者反垄断合规指引》中有针对性地指出,同行业企业在“抱团取暖”过程中容易出现反垄断法所禁止的行为,包括“统一价格”“划分市场”等。广大企业要注意加强反垄断合规管理,提高对反垄断风险的防范意识和能力,避免在复工复产过程中由于行为不当,触及反垄断法的红线。

  李军指出,行业协会虽然不是经营者,但是其活动与经营者有密切的关系。行业协会是一把“双刃剑”,同时具有促进、维护竞争的积极功能和排除、限制竞争的消极功能。因此,我国反垄断法考虑到这一特殊主体,对其行为进行了规制,鼓励其在发挥维护市场公平公正竞争秩序的同时,抑制行业协会排除限制竞争的影响,使行业协会成为维护市场公平自由竞争的重要力量。

  根据反垄断法的相关规定,行业协会组织本行业的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的,反垄断执法机构可以处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可以依法撤销登记。

  李军表示,山东省市场监管局把查处妨碍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的垄断行为,列为当前的重要任务。前期,针对山东个别企业出现的问题隐患,已及时进行了提醒告诫,一旦发现涉嫌垄断行为,将依法从快从严从重查处。 (马永刚)

分享到:

上一篇:新消费,释放潜能动力足
下一篇:满足“国潮”消费新需求 老字号联袂云平台加速数字化转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