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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疫监管两手抓 泸州市春雷行动2020成效显著

2020-04-01 10:36   浏览量:29540     来源:中国食品网

  中国食品报四川报道(何仕宏 记者叶青)2020年3月31日上午,泸州市市场监管局召开“春雷行动2020”暨知识产权保护执法行动新闻通气会,通报此次行动相关情况。泸州市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市春雷办副主任黄勇作主题发布,江阳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李健、龙马潭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吕梅、合江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赵志刚等出席会议。

  根据四川省的统一安排部署,自2019年12月16日至2020年3月31日,泸州市开展了“春雷行动2020”暨知识产权保护执法行动。工作中,泸州市将“春雷行动”与疫情防控、复工复产等工作紧密结合,统筹推进,“春雷行动”取得了可检验、可评判、可感知的成效。

  统筹安排 “春雷行动”推进有力

  高位推动,组织有力。泸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先后专题听取“春雷行动”工作情况汇报,并将该项工作作为2020年元旦、春节期间重点工作。市县两级均以政府正式文件印发《“春雷行动2020”暨知识产权保护执法行动工作方案》,在四川省统一开展4大执法行动的基础上,结合实际,泸州市又增加特种设备安全和泸酒品牌保护两项自选行动,形成了“4+2”整治模式。

  抓实监管,保障抗疫。将“春雷行动”与疫情防控相结合,全力以赴做好防疫物资、民生商品“保价、保质、保供”,确保群众“米袋子、菜篮子”正常供应。一方面加大价格监测,落实专人每天对7大类36个品种的批发和零售价格进行采样、分析研判,随时掌握价格波动情况。另一方面采取“驻点监管+流动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农贸市场、商超实行常态化监管,大力开展食品抽检、快检,及时公布快检信息。目前,泸州市共开展抽检快检630余批次。在抓实监管的基础上,主动对接重点大型商超,协调对紧缺物资的生产和调运,建立健全重要物资供应绿色通道。

  宣传引导,氛围浓厚。利用农贸市场、超市、便民交易点等领域向广大消费者宣传健康饮食、疫情防控等相关知识,让群众严格遵守野生动物管理法规。通过市场“小喇叭”、LED显示屏等,大力宣传倡导理性消费、健康消费。组织撰写并发布“春雷行动”的外宣信息在网站、报纸发表473条次。策划拍摄了反传销微电影《传销大案》,在“首届全国禁止传销公益短视频大赛”中荣获全国二等奖,并被“学习强国”采用。

  打建结合 “春雷行动”成效明显

  加大打击,规范引导。坚决落实“四个最严”要求,泸州市聚焦6个方面的执法行动,集中查办了一批大要案、典型案。同时,处理好日常监管执法与服务发展的关系,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和社会共治等手段,规范市场行为。截止3月27日,泸州市共立案查处案件1269件、案值343.3万元、罚没款363.01万元,与疫情有关案件85件。

  问题导向,精准治理。食品经营安全执法行动方面,开展豆芽、乌鸡、乌鱼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火锅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龙马潭区市场监管局查处一起含“孔雀石绿”草鱼案,对当事人给予罚款10万元的处罚。市局综合执法支队查处“某单位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对当事人给予罚款6万元的处罚。药品安全放心执法行动方面,开展零售环节、医疗机构药械使用、美容美发机构化妆品等专项整治,加大口罩、消毒液等防疫物资的管控。龙马潭区市场监管局查处的“某药房连锁店非法渠道购进药品案”,对当事人作出了没收违法药品44种711盒和罚款15513元的处罚。

  知识产权保护执法行动方面,围绕侵权假冒、复制盗版等侵权行为,重点加强涉外涉农、酒类商标、专利等整治。龙马潭区市场监管局查处“侵犯‘库尔勒香梨’地理标志商标专用权”案,查扣涉案商品538箱。在泸酒品牌保护执法行动上,加大对侵犯泸州老窖、郎酒等知名企业品牌的知识产权保护,突出打击侵权假冒、制假售假、市场混淆等违法行为。江阳区市场监管局查获“某公司涉嫌侵犯‘泸州老窖’注册商标案”,查扣产品80件。古蔺县市场监管局查处一起涉嫌销售侵犯销售“郎”牌驰名商标专用权案,现场查扣产品161瓶。

  价格减负惠民执法行动方面,开展价格专项检查,加大对节日期间、疫情防控期间消费量大的日用品(如:米面油、食用农产品、猪肉)价格监管。泸县市场监管局立案查办了“某公司涉嫌变相提高电价案”,目前正进一步查办中。疫情防控期间,泸州市市场监管部门加大对哄抬物价、虚假宣传、制假售假等违法行为的打击,确保防控物资和生活必需品正常供应。

  健全机制,标本兼治。推动事中事后监管长效常治机制的建立与落实,以制度机制的形式引导和约束市场主体公平竞争、守法经营。建立跨区域跨部门知识产权联合协作保护机制。泸州与成都、资阳、眉山签订了《成泸资眉知识产权协同保护合作备忘录》,泸州市市场监管局与市中级人民法院签署了《关于建立知识产权保护协作机制的意见》。泸州市市场监管局建立了价格监管5项工作制度,即:价格异常波动预警预测制度、价格应急监测管理制度、重要生活物资联络员派驻制度、价格监管台账管理制度、价格每日巡查制度,加大对重要民生物资价格波动情况的监测预警。

  服务发展 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开通与疫情防护产品相关专利商标申请绿色通道,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推荐优先审查。疫情期间共办理商标业务86件,其中续展9个、变更5个、转让1个、新办71个。突出对“郎”酒等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疫情期间共立案调查涉及侵犯郎酒知识产权案件10件。

  发挥技术精准帮扶。积极协助1家医疗器械公司取得医用应急注册证和应急生产许可证;大力提供检验检测技术服务降低企业成本。完成了1家医疗器械公司生产场地环境监测、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微生物检测、计量器具检定等工作, 1家医疗器械公司酒精消毒液委托检测工作。截至目前,共完成特种设备检验检测718台,食品检验1233批次,药品检验70批次,计量器具检定校准7120台件。

  全力维护市场秩序。全面清理支持企业复工复产价费优惠政策,共清理出相关政策文件10个,涉及市级及以下8个,积极督促有关单位认真落实。加强市场价格监测和检查,持续对全市14个防疫物资销售点位和21个生活物资销售点位开展价格监测,分析研究价格走势。加大价格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对24起涉嫌价格违法的行为立案调查。

  目前,泸州市餐饮服务经营者复工率达84.85%;单位食堂(不含学校食堂)复工率达94.3%;超市、农贸市场基本全面复工复市;食品生产企业复工率达62.88%,其中规模以上酒类生产企业已复工复产118家,复工率达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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