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伏季休渔期,浙江市场禁售八种捕捞海鲜

2019-05-20 16:51   浏览量:11029     来源:中国渔业报

   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发布的2019年海洋伏季休渔管理通知,今年的休渔时间从5月1日持续到9月16日。根据该通知要求,5月8日~8月1日,市场将禁售带鱼、大黄鱼、小黄鱼、银鲳、鲐鱼、三疣梭子蟹、龙头鱼、虾蛄等8种新鲜海产品。
 
  全面禁渔后,海鲜从哪里来?价格如何变化?虽然禁渔期开始后,部分新鲜海鲜将禁止销售,但是提前储备的各类冰冻海鲜以及养殖的鱼、虾、蟹、贝类等各种海鲜货源会及时“补位”,以满足禁渔期间的市场需求。
 
  另外,休渔期间海钓是没有禁止的,石斑鱼、黑鲷等海钓鱼类以及人工养殖海产品还是可以销售的。此外,花蛤、蛤蜊、蛏子、海瓜子等贝类也不在禁售范围,泥鱼、青蟹等海鲜依然可以让消费者一饱口福。
 
  禁渔期想吃海鲜怎么办?
 
  长达4个多月的时间里,爱吃海鲜的宁波人要和心爱的海鲜暂别了。那么,禁渔期内想吃海鲜怎么办?象山一艘渔船船主吴宝德在接受笔者采访时表示,现在休渔后,不像前几年那么紧张,消费者除了不能吃热气货外,还有很多选择。“时下销售渠道发达,许多超市网络上都可以随时买到冷冻海鲜、养殖海鲜和进口海鲜,因此消费者餐桌上的海鲜还是会比较丰富的。”      吴丹娜
 
  禁止销售的八种捕捞海鲜
 
  全年禁止销售小于最小可捕过渡性规格重点保护品种(2020年12月31日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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