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2-18 09:08 浏览量:14319 来源:燕赵晚报
本报讯 市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石家庄市全面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推进“菜篮子”工程建设。方案提出:每个社区平均建成至少2个社区“放心菜”无人智能售卖柜、“菜篮子”产品零售网点等。
进一步优化石家庄市蔬菜产业结构布局,大力开展“四新”(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新工艺)技术集成应用示范,实现蔬菜播种面积和产量稳中有升,确保全市蔬菜播种面积、蔬菜产量不低于前3年平均水平。
科学优化养殖布局,推进标准规模化养殖场建设,积极创建美丽生态牧场,确保规模养殖场比例逐年提高,猪肉产量不低于前5年平均水平。
将“菜篮子”产品批发市场建设纳入城市建设规划,优化本市主要大型“菜篮子”产品批发市场布局,大力提升批发市场电子交易、冷藏保鲜、质量安全检测等功能。规范批发市场经营、收费管理。通过政府投资入股、产权回购回租、公共建筑配套等方式推进公益性“菜篮子”产品批发市场建设和改造。
加大标准化菜市场建设力度,加大蔬菜农药脱残“放心菜”无人售卖生鲜柜推广力度,积极推进生鲜超市、农贸市场、社区菜店、蔬菜直通车等“菜篮子”零售网点建设,优化“菜篮子”产品零售网点布局。每个社区平均建成至少2个社区“放心菜”无人智能售卖柜、“菜篮子”产品零售网点等。
进一步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属地管理主体责任,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制度。大力推进“菜篮子”标准化生产。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监管,加强种养殖和流通环节农产品质量安全日常监管,开展违法添加剂超范围、超剂量添加专项执法活动。实施“菜篮子”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制,“菜篮子”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风险监测)总体合格率平均值达到97%以上。
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推进肉类、蔬菜等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加强“菜篮子”产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制度建设,采取措施迅速提升石家庄市“菜篮子”生产基地和批发市场、连锁超市、农贸市场、社区菜店等市场流通节点肉类蔬菜质量安全追溯体系。
完善以生产基础设施建设、技术推广、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政策性保险、生产者补贴等为主的生产扶持政策。出台一系列流通管理政策,支持流通基础设施建设,促进产销对接。制定低收入人群补贴等政策,保障全市“菜篮子”市场稳定和困难群体生活需求。健全“菜篮子”市场供求应急调控机制,保障全市“菜篮子”市场运行平稳。“菜篮子”价格指数在36个大中城市中努力保持在中下游水平。
健全完善“菜篮子”产品储备制度。结合市场和季节特点,确保重要节假日和重要时间段菜、鱼、肉、蛋等“菜篮子”产品的足量储备与有序投放。
健全“菜篮子”市场信息监测、分析、会商和预警机制,密切关注城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中的鲜菜、猪肉、水产品、蛋、鲜果等价格变化和36个大中城市“菜篮子”价格指数情况,通过公共信息平台定期发布相关信息。建立“菜篮子”产品信息监测预警体系,整合信息发布平台。(中国食品网转载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