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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茅药酒未过公示:表彰民企就该实事求是

2018-12-14 10:53   浏览量:29101     来源:新京报

  实事求是,奖罚分明,让所有企业享有一视同仁的公平竞争环境,这是地方政府对于民营经济的最大支持。

  鸿茅药酒入选内蒙古自治区优秀民营企业拟表彰名单一事,有了定论。12月13日,内蒙古方面发布了自治区表彰的优秀民营企业名单,共计49家。与一周前公示的名单不同,内蒙古鸿茅国药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鹿王羊绒有限公司、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这3家企业已被“拿掉”。

  有3家企业最终从拟表彰公示名单中被“除名”,到底是何具体原因,相关评选标准又是什么,目前当地仍未公开。但很显然,鸿茅药酒终未进入被表彰的优秀民营企业行列,完全在舆论的意料之中。

  事实上,从长期涉嫌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到今年初深陷引发舆论沸腾的“跨省抓捕谭秦东”事件,鸿茅药酒近年已多次被推向舆论的风口浪尖。在此背景下,此次拟表彰名单甫一发布,其实就在舆论场上引发了不小的争议。最终的表彰名单,未见鸿茅药酒,一定程度上体现了社会的诉求,也是当地政府对于舆论反馈的积极回应。

  经济效益及其对地方的财政贡献,的确是衡量一个企业实力的重要标准。作为地方纳税大户的鸿茅药酒,被政府倚重,很正常。

  但政府出手表彰优秀企业,是要树立榜样和先进,不能不有更严肃、更全面的评价维度。比如,一家企业所背负的社会风评到底如何,其外在声誉又是否称得上“优秀”,其经营过程中对于法律的遵循又是否合格,这些都应该纳入考量,而不能只取经济效益一个方面。因而,整体来看,鸿茅药酒若被当做优秀企业榜样,的确资格有亏。取消表彰,可谓合理合情顺民意。

  实际上,在正式确定表彰名单前,内蒙古方面对拟表彰名单进行公示,并欢迎社会评议,主张有异议可以反映,这在一定程度上,也就是对企业社会形象和声誉的一种考察。正式的表彰名单说明,内蒙古方面应该是注意到了鸿茅药酒入选所遭遇的争议。最终将其除名,表明鸿茅药酒未能通过社会的考察。同时,评选机构的这一态度,也体现了一种良性的互动姿态。

  此事对各企业来说,也不啻为一种直接信号:政府不会为引发争议、有污点的企业护短。其实,政府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本就不是要一味护短,搞无原则的袒护,而恰恰要通过公正的评价标准,让地方民营经济发展形成正向的激励和竞争机制。“一好百好”式“通吃”,与“一坏百坏”式全盘否定,都非政府对待民营企业的理性态度。实事求是,奖罚分明,该优待的优待,该惩罚的惩罚,让所有企业都能够享有一视同仁的公平竞争环境,这才是地方政府对于民营经济与企业的最大支持。

  对鸿茅药酒来说,这次最终未能入选被表彰的优秀民营企业名单,也无需将责任推向舆论的苛责。若能够反求诸己,知耻而后勇,在更深入反思自身问题的基础上知错即改,进阶到更健康的发展模式,假以时日真正步入优秀之列,也未尝没有可能。

  而从更大的层面看,此事也为地方政府表彰优秀企业树立了一道标准:尊顺民意的评选,方能公正、得民心。(中国食品网转载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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