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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热方便火锅安全吗? 上海市消保委:4件样品锅底变形明显

2021-07-22 11:24   浏览量:10416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记者 刘浩

  在宅经济影响之下,方便速食市场迅速扩张。其中自热方便火锅受到各地消费者的青睐。那么,自热方便火锅安全吗?为进一步了解当前自热方便火锅的安全质量现状,近日,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以下简称上海市消保委)对自热方便火锅进行比较试验。结果显示,20件样品中有16件在使用过程中出现了不同程度的食材锅底部变形,其中标称“咔咔莎莫小仙”“蜀姑娘”“真心”“牧哥”4件样品的食材锅底部出现了较明显变形。

  据记者了解,早在2019年,上海市消保委就对自热方便火锅类产品进行了测试。一年多来,相关企业对产品做出改进,关于发热包的团体标准也相继出台。总体来看,发热包遇水放出易燃气体以及反应时锅体温度过高的风险已经得到了不同程度的改善,但在包装材料、锅体结构等方面仍有改进空间。

  本次比较试验中,上海市消保委根据市场销量,在网络平台购买了包括 “海底捞”“自嗨锅”“莫小仙”“三只松鼠”等品牌在内的自热方便火锅类产品共计20件 (其中11件品牌与2019年相同),价格从9.9元至48.5元不等。测试项目包括发热包遇水反应放出气体、锅体表面温度、锅体材料及受热变形、外观标识及包装检查等。

  危险性总体降低

   上海市消保委介绍,发热包遇水反应时会释放出氢气。依据 GB30000.13-2013《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 第13部分: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和混合物》的分类标准,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和混合物,根据释放易燃气体的最大速率不同可以分为3个类别。

  类别1为在环境温度下遇水起剧烈反应并且所产生的气体通常显示自燃的倾向,或在环境温度下遇水容易发生反应,释放易燃气体的速度等于或大于每千克物质在任何1min内释放10L的任何物质或混合物;类别2为在环境温度下遇水容易发生反应,释放易燃气体的最大速度等于或大于每千克物质每小时释放20L,并且不符合类别1的标准的任何物质或混合物;类别3为在环境温度下遇水容易发生反应,释放易燃气体的最大速度等于或大于每千克物质每小时释放1L,并且不符合类别1和类别2的任何物质或混合物。

  本次试验的发热包均属于“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或混合物”,分类为类别1的发热包有4件,样品标称分别为“贤合庄”“蜀姑娘”“真心”和“牧歌”(其中标称“贤合庄”“真心”“牧歌”的3件样品为2021年初次检测)。分类为类别2的发热包有16件,其中有7件样品的发热包从2019年分类为类别1改进至2021年分类为类别2。

  整体来看,发热包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总体危险性较2019年已得到明显改善。在数量上,分类为类别1的发热包数量由14个减少到4个,下降明显。在放气速率上,20件样品的发热包遇水释放易燃气体“最大每分钟气体释放速度”的最大值由60.0L/(kg·min)降至12.0L/(kg·min),“最大每小时气体释放速度”的最大值由366.7L/(kg·h)降至209.2L/(kg·h),改进明显。

  此外,上海市消保委分别在外锅外部底面中心对应处、外锅外部侧面水位以下、外锅外部侧面水位以上、盖子外部中心以及内锅外部底面中心等5个点测试温度,发现消费者易接触部位的最高温度较2019年下降明显。其中,外锅外部侧面水位以上的最高温度从94.5℃降至84.2℃,盖子外部中心的最高温度从94.8℃降至83.4℃,外锅外部侧面水位以下的最高温度从92.6℃降至85.8℃,说明产品对消费者的烫伤风险有所降低。

  上海市消保委还对产品的外包装以及发热包的包装进行检查,发现厂家对于产品的使用方式及注意事项等均做了标识,标识及包装情况较2019年更为规范。

  本次比较试验20件样品外包装上均有相关的使用说明和警示语,整体来看,使用说明和警示语的内容更为详细,字体更易辨识。在警示内容上,常见的有“可能会触发烟雾警报”“不得在密闭空间食用”“小心烫伤”“禁止热水”等。在字体高度上,8件样品的使用说明和警示语字体高度均大于3mm,容易辨识,其余12件样品的使用说明或者警示语字体高度小于3mm。

  20件样品的发热包均采用独立包装,外包装使用聚丙烯薄膜(BOPP/CPP)袋或铝箔袋,均印有产品名称及醒目的“不可食用”字样或警示图标。与2019年相比,发热包的生产信息标识更为详细。其中,未标识净含量的发热包由13件降至2件、未标识生产日期及保质期的发热包由3件降至0件、未标识主要成分的发热包由2件降至0件。

  锅体质量需改进

   据了解,本次比较试验20件样品的外锅锅体和锅盖的材料均为PP塑料。食材锅的材料有所不同,其中17件样品使用了PP塑料,其余的标称“德庄”“自嗨锅”“e饿哩”3件样品使用了耐热性更好的金属材料。

  试验发现,20件样品中有16件在使用过程中出现了不同程度的食材锅底部变形,其中标称“咔咔莎莫小仙”“蜀姑娘”“真心”“牧哥”的4件样品的食材锅底部出现了较明显变形。

  试验还发现,注水量的多少会对锅体变形、发热包反应、蒸汽产生等造成不同程度的影响,对此不少厂家通过在外锅内壁标注注水线的方式来指引消费者更为安全地使用产品。

  上海市消保委检查发现,20件样品中有14件在外锅内壁标注了注水线,其余6件未标注。试验还收集了反应后食材锅(不放食材)中的冷凝水汽进行金属元素含量检测。结果发现,20件样品均检出微量铝元素,但鉴于含铝元素冷凝水汽经火锅食品摄入量不大,对人体的健康风险较低。相较于2019年的试验结果,产品在锅体质量、锅体结构、使用标识等方面仍有改进空间。

  对此,上海市消保委建议,相关生产企业在生产、使用、运输、储存和应急等环节都应当把“安全”摆在最重要的位置;对发热包等特殊包装物的选材用材、结构设计、使用标识以及防范措施等坚守最高标准、最严要求,最大程度地消除产品安全风险。

  相关行业企业应当普及自热方便食品安全方面的知识,通过对消费者进行自热方便食品安全方面的宣传教育,使消费者了解更多关于自热方便食品的安全常识和健康饮食知识,帮助消费者增强安全意识。

  同时,上海市消保委呼吁相关主管部门尽早启动立标程序,尽快填补标准的空白,相对统一风险警示内容以及产品安全性能要求,引领行业迈向更安全、更环保、更规范的高质量发展之路。

  消费提醒

  查看发热包有无破损

  上海市消保委提醒消费者,在使用发热包前应先查看有无破损,如有破损一定不能使用。发热包一旦破损,其中的铝粉等成分会直接与水接触发生剧烈反应,容易发生烫伤危险;且发热包破损会导致蒸汽冷凝水中的铝含量大大增加,食用后可能存在健康风险。

  与发热包反应必须加入凉水。自热方便火锅的热量来源于发热包中的生石灰、铝粉等成分,在与水接触后释放的热量升温可达150℃以上。如果添加热水与其反应,发热包容易因反应过快而膨胀剧烈,甚至发生破裂。加热时透气孔一定要确保通畅,以免盒内压力过大而发生危险。自热方便火锅加热时底部温度很高,建议把盒子放在隔热垫上。

  发热包使用后,应该先冷却再处理,切勿堆积,更不能与水再次接触,以防二次反应。按照规定进行垃圾分类,应将发热包按有害垃圾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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