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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基因大豆油包装作橄榄油 浙江余姚一超市被处以万元罚款

2020-04-03 09:55   浏览量:12705     来源:中国食品报网

  本报讯  浙江省余姚市市场监管局陆埠分局日前在辖区某私人开设的大中型超市中,查获了一批涉嫌误导消费者的“橄榄油”包装转基因大豆油,并于当日立案调查。最终,该超市被处以1万元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739.5元及违法经营的两种食用油共计66瓶。

  “当天,我们在辖区开展疫情防控指导和食品安全检查时,发现某大中型商超的粮油区两款食用油的标价签上写着‘卡迪莱橄榄礼盒78元店长推荐’和‘皇家欧利斯橄榄礼盒88元店长推荐’。”余姚市市场监管局陆埠分局执法人员说,两款产品的外包装非常精致,版面上标注着明显的橄榄图案,还用较大的字体标注着橄榄油的英文,但是比对标签上的价格,与橄榄油的市场均价相差较大,于是,执法人员怀疑产品存在问题。

  为验证心中的猜测,执法人员仔细检查了预包装食品强制标示的内容,并一一核对,最终发现产品存在两个问题。

  “一般的预包装食品,标示‘生产日期见包装某某处’倒是很常见,但是‘配料表’和‘加工工艺’都会直接标示出来,而这款产品的‘配料表’和‘加工工艺’都没有在外包装标示具体的内容,只写了‘详见内包装瓶标所示’。”该执法人员说。

  不仅如此,拆开包装后,执法人员还发现这两种油的瓶身标签配料表中清晰地标示着“大豆油、玉米油、菜籽油”字样,且大豆油成分含量在96%以上,玉米油和菜籽油的含量加起来不足5%,没有橄榄油的成分。而这两种食用植物调和油标签使用了橄榄图形、橄榄油相关英文等暗示性的语言、图形、符号,足以对消费者造成误导。

  执法人员第一时间询问该超市负责人,该超市负责人承认在进货时没有校对查验清楚,按照进货商提供的产品直接进货,没有仔细查看产品的包装和配料。

  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的规定,该超市的行为已涉嫌违反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因此,执法人员当场对上述两种食用植物调和油实施了扣押处理,并对该超市处以罚款1万元的处罚。 (高佩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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