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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市场监管局通告4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

2019-06-11 16:10   浏览量:23161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19年6月6日,宣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4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9年第20期)。据通告,宣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了节日热销食品专项抽检,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26批次、不合格样品4批次,不合格食品涉及其他微生物、质量指标等指标。
 
  其他微生物问题
 
  安徽省台客隆连锁超市有限责任公司万达店经销的芜湖市珍园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蜜仁糕,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宣城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尚在异议申请有效期内)
 
  质量指标问题
 
  1、安徽省台客隆连锁超市有限责任公司万达店经销的芜湖市珍园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绿豆糕,酸价(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宣城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尚在异议申请有效期内)
 
  2、安徽省台客隆连锁超市有限责任公司万达店经销的芜湖市珍园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蜜仁糕,霉菌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宣城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尚在异议申请有效期内)
 
  3、安徽省台客隆连锁超市有限责任公司万达店经销的武汉市米琪尔食品厂生产的绿豆冰糕(原味)匠制,过氧化值(以脂肪计) 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宣城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尚在异议申请有效期内)
 
  4、宣城八佰伴商贸有限公司大统华购物中心经销的芜湖市真云清食品厂生产的蜜仁糕酸价(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宣城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尚在异议申请有效期内)
 
  宣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以上四批次不合格食品尚处于异议期,如相关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对检验结果有异议,将按规定另行公告。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市场监管部门已督促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将依法予以查处。
 
  宣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示广大消费者,购买食品时要通过正规可靠渠道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等信息;查看真空包装是否漏气涨袋、有没有变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凡购买不合格产品应停止食用,及时与生产企业或经销商联系。在市场上发现不合格产品请拨打12315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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