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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曝光6批次不合格食品 涉及饮料、蔬菜制品、食用油3类

2019-04-19 17:01   浏览量:19421     来源:食品伙伴网

   食品伙伴网讯 4月18日,贵州省市场监管局公布新一期食品抽检信息,曝光了6批次不合格食品,涉及饮料、蔬菜制品、食用油3类。
 
  据悉,贵州省市场监管局组织抽检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饮料、糖果制品、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等5类食品167批次样品,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61批次,不合格样品6批次。
 
  饮用天然山泉水检出铜绿假单胞菌
 
  不合格食品中,2批次饮用天然山泉水检出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分别为:标称贵州松桃松江源泉矿泉水生产有限公司生产的三阳大峡谷饮用天然山泉水、标称松桃梵净龙洞山泉有限公司生产的龙洞山泉饮用天然山泉水。
 
  铜绿假单胞菌是一种条件致病菌, 广泛分布于各种水、空气、正常人的皮肤、呼吸道和肠道等,易在潮湿的环境存活,对消毒剂、紫外线等具有较强的抵抗力,对于抵抗力较弱的人群存在健康风险。
 
  饮用水中铜绿假单胞菌超标可能是源水防护不当,水体受到污染;生产过程中卫生控制不严格,如从业人员未经消毒的手直接与饮用水或容器内壁接触;或者是回收桶清洗、消毒工位数不足导致清洁不彻底。
 
  菜籽油检出溶剂残留量、过氧化值不合格
 
  不合格食品中,2批次菜籽油检出不合格。其中,标称贵州黔谷粮油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黔谷香菜籽油检出溶剂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抽检公告附件中提到,溶剂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生产加工过程中使用浸提溶剂后,没有在后续工艺中采取有效措施去除溶剂,或又将此类产品违规标称为压榨。
 
  另1批次为标称贵州省绥阳县油脂厂生产的菜籽油,该样品检出过氧化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抽检公告附件中表示,过氧化值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产品用油已经变质,或者产品在储存过程中环境条件控制不当,导致油脂酸败,也可能是原料中脂肪已经氧化,原料储存不当,产品在储存过程中环境条件控制不当,导致油脂酸败,此外,精炼不到位也可能造成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的过氧化值不合格。
 
  2批次蔬菜制品不合格
 
  不合格食品中,还有2批次蔬菜制品检出不合格。其中,标称贵州黔棠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尚江原生态干姜粉检出铅(以 Pb 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铅属于重金属污染物指标,主要是环境污染带入原料的,说明生产企业对原料把关不严,使用了铅含量超标的原料,也不排除从生产设备迁移入食品的可能。
 
  还有1批次为标称贵州省湄潭县黔隆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小米辣(酱腌菜),该样品检出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防腐剂是以保持食品原有品质和营养价值为目的的食品添加剂,它能抑制微生物的生长繁殖,防止食品腐败变质从而延长保质期。《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4)中不仅规定了我国在食品中允许添加的某一添加剂的种类、使用量或残留量,而且规定了同一功能的防腐剂在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应超过1。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食品召回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贵州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相关市(州)食品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遵义市、安顺市、毕节市、铜仁市食品监管部门已督促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以上市(州)食品监管部门自通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向省市场监管局报告核查处置情况并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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